4543278
发表于 2013-11-20 03:51:32
这是我发的第五十二个帖子没有违反版规,我想告诉大家
这是我发的第五十二个帖子没有违反版规,我想告诉大家,我终于胜利了,我终于脱离苦海了。 这个帖子是这个小时第三个帖子,没有违反版规,啊哈哈。一小时大于三个帖子才违反版规。我是刚好三个帖子,虽然再等一会稳妥点,但是我等不急了! 啊哈哈,作死了又怎样哈哈。#138#
汪星人
发表于 2013-11-20 04:50:36
窩只想跟尼說那個符號≥是大於等於大於三等於三都算犯規~
248875304
发表于 2013-11-20 05:30:43
不做死真心就不会死= =,表示路过。顺便告诫小学僧请不要模仿。。
殇破
发表于 2013-11-20 05:33:26
= =我承认LZ你淫了
huan060
发表于 2013-11-20 10:05:21
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喜闻乐见系列?!
一方通行
发表于 2013-11-20 10:07:48
好像3个也违规吧
爱推萝莉
发表于 2013-11-20 10:16:25
楼主你赢了!!
迷失在。。。
发表于 2013-11-20 10:17:32
围观一下,请允悲
2015
发表于 2013-11-20 10:21:20
作死不反省直接死刑。
wyheiqiz
发表于 2013-11-20 10:27:08
其实我觉得作为一个人气不是特别高的论坛,不用过于严肃
981250682
发表于 2013-11-20 10:55:55
这也太会作死了
hzzhuyw
发表于 2013-11-20 20:41:30
喜闻乐见犯二篇
页:
[1]